
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因涉任內收取工程回扣、收賄及私用公務車,日前遭懲戒法院判處免除職務,併罰款50萬元。陳亞麟先前在刑事一審獲判有期徒刑8年,二審審理期間因逃匿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發布通緝。
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因涉任內收取工程回扣、收賄及私用公務車,日前遭懲戒法院判處免除職務,併罰款50萬元。陳亞麟先前在刑事一審獲判有期徒刑8年,二審審理期間因逃匿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發布通緝。
陳亞麟現年40歲,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當選枋寮鄉長,他當時32歲,是當屆全國最年輕鄉長。他隨後轉往白營發展,曾掛名民眾黨總統大選柯文哲競選辦公室「社會力部主任」,被視為柯氏心腹之一。
監察院彈劾與懲戒法院判決指出,陳亞麟自2018年12月起擔任第18屆枋寮鄉長,為籌措競選費用、助理薪資及跑攤開銷,利用主管工程發包職權收取回扣。他夥同私人助理黃鴻修、調解委員會主席何世卿等人,洩漏投標廠商資訊給圍標業者,使內定廠商得標,再按決標金額4%至8%不等抽取回扣。